电力现货市场大幅推进 企业用电会涨价吗?
发布时间:2026-04-29 浏览量:7
4月11日,广东电力现货市场发电侧实时成交均价达到0.978元/千瓦时,较4月年度合同均价0.372元/千瓦时上涨了约162.9%;随后4月12日至18日,每日现货实时成交价一直在0.616元/千瓦时之上高位波动。
这一现象引起了市场的高度关注:电价是要大幅上涨吗?
广东省拥有约22%的燃气发电机组,由于燃气成本明显高于煤炭和风、光新能源,因此它们是现货市场发电成本最高的“边际定价者”,美以伊战争导致全球液化天然气(LNG)价格上涨,4月中旬广东地区LNG接收站价格已经上涨约20%,加之广东作为外贸大省出口带动了电力需求坚挺,因此广东电力现货市场价格扰动剧烈。
远在中东的战事,快速波及中国电力市场的价格,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,中国电力市场化步伐加速,市场化规模不断扩大,由市场供需形成价格的机制初步建立。
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数据显示,2025年中国电力市场交易电量规模再创新高,累计完成交易电量6.64万亿千瓦时,同比增长7.4%;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到64.0%,同比提高1.3个百分点。“这相当于全社会用电量中,每三度就有两度是通过市场化交易完成的。”国家能源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王云波在今年1月底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。
此外,全国各省级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连续运行,风、光新能源全面参与市场交易,交易中心注册的经营主体数量突破100万家,市场活跃度持续攀升。
事实上,电力市场不断深化,叠加供需总体宽松、电力市场充分竞争,给用户带来的是电力成本下降的趋势。这从2026年各省中长期合约均价窥见一斑——多省中长期合约均价比2025年都有所下降,以用电大省浙江、江苏为例,两省长期合约均价分别为0.345元/千瓦时与0.344元/千瓦时,同比下降了约16.5%。
当然,电力市场化不意味着电价一定下降,其核心是通过实时供需匹配形成价格,利用价格信号调整需求,促进“削峰填谷”,实现全社会电力成本降低。
当下,中国电力市场呈现高度分化的特点,电价波动加大,而这种波动会更直接传递给用户。对于用户来说,其电价成本由“平均值”转向由电力市场中发用电双方的“供需决定”,实时电价波动加大,灵活性价值凸显。
当“黑天鹅事件”频发,电价波动成为常态,对于企业来说,电价愈发成为经营的变量。与此同时, 在新能源占比大幅提高的情况下, 电价结构也发生了根本变化,虽然新能源进入市场后,现货电价整体走低,但是电力系统运行费用已经明显上升;新能源发电也呈现时段性、季节性的不均衡。这都给企业用电成本带来压力和不确定性。
电价波动性加大
目前,国内各省正在加速取消由政府核定的固定分时电价体系。
截至2026年4月中旬,全国有贵州、河北南网、湖北、山西等13个省份,宣布取消或即将取消政府核定分时电价体系,全面进入市场化电价阶段,未来这一趋势将逐步覆盖全国。
这一改革部署在2025年底完成。当年12月,国家发改委、国家能源局印发《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》,明确自2026年3月1日起,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经营主体,不再由政府规定分时电价水平和时段,而是由市场供需决定。
所谓固定分时电价是指政府依据当地电力系统运行状态,将一天24小时划分成若干时段,规定出不同的峰、平、谷电价时段,并规定各时段价格上浮和下浮比例,目的是引导用户“移峰填谷”,通过优化用电方式,提升电力系统利用效率,降低社会发用电成本。该政策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推出。然而沿用40多年的固定分时电价无法匹配现实的电力市场。
长期以来,政府规定的用电高峰一般集中在早、晚,深夜及凌晨为低谷,其余时段为平段。然而,近年来,中国新能源装机迅速攀升,电力供需情况有了很大变化,很多省份的用电低谷时段往往为中午至下午光伏大发的时段,也有风电装机量大的省份,出现电力峰谷与季节性强相关的特性。因此电力市场化的方向是不再人为规定分时电价,而是由市场形成价格,电力现货市场每15分钟出清一次,实时供需决定实时价格。
电力实时平衡也将“黑天鹅”事件与电价紧密关联,给电价带来了更多的波动性。除了上文提到的广东电价高企,还有极端天气给市场带来的影响。
一个典型的例子是, 2025年12月12日,山西省迎来了突如其来的一场大范围雨雪天气, 全省大部分地区普降中到大雪,部分区域出现大到暴雪。当日一早大雪覆盖了全省绝大部分光伏板,光伏发电严重受限,电力现货实时出清价格在白天8小时内直接拉升至最高限价1.5元/千瓦时,比日前出清价格高出130%。
除了高电价,在供大于求时,现货市场还频现零电价和负电价。
山西在2026年2月春节期间,连续多日出现长时间的零电价,甚至2月20日全天零电价。2026年1月1日至25日,辽宁现货市场实时出清价格下探至交易价格下限-0.1元/千瓦时,并持续了约272小时,时段占比超过42%。
新能源发电占比不断提高,使得其对电价的影响越来越大,另外电价波动又通过现货市场越来越直接地传导给用户。电价结构正在从之前的年度平均,转向分时、分日、分月和分场景。电价的灵活性价值凸显,工商业用户更加关注这一变化。
电费结构变化
2026年初多省份出现连续、长时间的负电价,但电力用户结算电费的时候却惊讶地发现,其电费结算单相比2025年同期并无明显变化,原本期待的电费大幅下降落空。再细看结算单,才发现电费结构变了。
以辽宁为例,2026年3月的现货平均电价与2025年3月相比降低超过20%,但加入系统运行费后,两个时段的结算电价就没有太大差异了。
2025年3月的“136号文”对上述结构变化产生较大影响。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》(即136号文),明确新能源电站全面进入市场交易,电价由市场形成,取消政府补贴,同时为保障新能源电站的收益,文件还设立了新能源“机制电价”制度,即“多退少补”的保底电价。
各地“机制电价”的补差主要通过电力市场系统运行费方式支付,所有参与市场的工商业用户都需均摊这一费用。
此外,2026年各地煤电机组的容量电费也有所提高,由之前的100元/千瓦·年提高到165—330元/千瓦·年,目的是将煤电作为调峰电源以及保供机组,以保障其固定成本回收比例不低于50%。这部分费用也被纳入系统运行费。这也是为什么现货市场价格走低,但电力用户实际感受不到电价下降的原因。
区域电价差异拉大
现货市场带来的明显趋势,是将各省电价差异拉大。根据差异可以将电力市场大致分为四种类型:新能源大省、水电大省、煤电大省,以及负荷大省。
首先是以甘肃、青海、辽宁等为代表的西部新能源大省,新能源全面入市后,会形成大发季节和部分午间时段的低价或超低价,但用电高峰时段电价则由调峰火电定价,峰谷价差持续拉大。此外,新能源大省会有高比例外送电合同,外送电量和电价也会直接影响省内电价。
这类省份电价波动大,如果企业对本身用电预测有偏差或采用高比例现货结算,均可能在用电高峰期或新能源小发季节承受超预期成本。
一个典型的例子是,东北某些大型工业企业往往在冬季的11月到次年2月停产或仅保留一半产能。这些企业主要是水泥、建材、钢铁等高耗能企业。停产、减产的部分原因是冬季环保限产政策影响,另一部分原因可能是这段时间市场需求较弱。而这期间刚好是东北的大风季,也是当地的供暖季,为保证供暖需求,煤电必须有50%的出力,因而期间整个电力市场现货价格非常低。一旦到了东北地区夏季时段,电价可能因为风电发电量小而迅速攀升,上述企业不仅无法享受到新能源大省的低电价,还可能导致自身用电成本大幅抬高。
水电大省则以四川、云南为典型代表。这类地区电价和电量受水电丰枯季节主导,当地的大工业企业对电价较为敏感,一般采取季节性开工方式,但仍面临来水不确定性。在系统运行费增加的情况下,这类企业可能面临丰水期的用电成本同比上升;枯水期供需偏紧更易出现高电价。
第三类为安徽、山西、陕西这类以煤电为主的省份,本地高耗能企业比重高,煤电是边际定价和保供机组,燃料成本对电价影响较大。煤电容量电价提升可能降低部分用电高峰时段的尖峰电价水平。但在迎峰度夏或迎峰度冬等个别月份,用户用电成本更容易大幅上涨,影响企业月度成本控制。同时这些企业如果必须完成一定比例绿电目标,或面临较大压力。
对于浙江、江苏、广东这类负荷中心省份,外来电比例高,企业负荷集中,高峰电价基本会触及价格上限,叠加新增的系统运行费,企业实际用电成本可能增加。对于生产连续性强,电力需求较为刚性的企业来说,无论电价低谷时段和高峰时段均需要用电,可能造成“知道电价结构变化,但吃不到结构红利”的问题。
可见在现货市场强力推进的当下,企业需要更多了解本地电力市场的特点, 尽可能将自身生产计划与本地电价特性相匹配,与售电公司签订适合自身用电需求的套餐合同,尽可能规避高电价风险。

